新疆GPS能否代替行車記錄儀, 如果你是一位有著多年經驗的車主,而且車上裝有行車記錄儀、GPS,也許你在使用的過程中,會出現開了行車記錄儀,GPS受到干擾,搜星不穩定等情況,有的時候連收音機也不能正常收聽。其實,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行車記錄儀工作時很容易產生電磁波,對GPS、收音機信號的接收的確會產生影響,那么如何解決這種問題呢?
首先,每個行車記錄儀的品牌不同,有些便宜的行車記錄儀為了節約成本而沒有做技術屏蔽,電磁兼容性能不過關。只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根據個人經驗,有兩種解決方法:
1、用具有防輻射功能的手機套把行車記錄儀套起來,效果非常明顯,但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不能隨時查看顯示屏。
2、用導電銀漆把行車記錄儀的內殼內部刷一遍,也能起到很不錯的作用,而且不影響正常使用。
溫馨提示:可以去網上購買,很便宜的,買2、3根就夠用了。用毛筆在行車記錄儀殼內刷一層,等它們自然固化1-3小時就能導電,如果想急著用,可以用吹風機烘干。雖然自己給行車記錄儀做屏蔽不算很難,但是并不美觀,而且有時使用也不方便。所以還是建議廣大車主在購買的時候注意區別山寨行車記錄儀,購買正品,這樣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
新疆GPS能否代替行車記錄儀使用?
隨著車輛的增多,人們的安全意識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車輛的增多也導致了事故的頻發,很多事故在發生之后關于事后處置或者是進行事故分析的時候,由于沒有當時的現場資料就很難得到一個客觀的分析和認識。正因如此行車記錄儀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但是有的司機朋友對于行車記錄儀卻不認可,認為自己的車上有GPS,根本不需要行車記錄儀。
首先從法律的從面來說,目前國內還沒有對GPS進行相關的立法。其產品屬性為管理類的產品,而并非國家強制執行的屬性,并且GPS目前還沒有一個國家的統一標準。而早在2004年的5月頒布的《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低14條就明確的規定了,用于公路運營的宰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車記錄儀,交通警察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以及連續駕駛和其他形式狀態信息進行檢查。由此可見行車記錄儀的產品屬性為公共安全類的國家強制執行產品,并且在2003年的10月份就出臺了國家標準的《GB/T19056-2003行車記錄儀》。另外在交警執法的過程中GPS所獲得的數據只能作為一種參考,而不能用于交警執法的依據。而從行車記錄儀中調取的數據則可以直接作為交警執法的依據。從以上可以得知,GPS是不能夠代替行車記錄儀的,因此擁有行車記錄儀的必要性顯而易見了。